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28号
债权总额:18,281.28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我公司持有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0,700万元,欠付利息3,471.60万元,违约金4,049.41万元,垫付费用60.27万元。担保方式为股权质押、保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3日,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2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延和,股东王延和出资比例58.9068%,其余自然人股东45人。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化工商品(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服装、百货、食品、副食品、家具、土畜产品、音像制品、水产品、粮油、烟、酒、饰品销售;餐饮,娱乐,商务咨询,商品展示,房屋、摊位出租;熟食品加工(涉及行政许可证的,须批准后方可开业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共同债务人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2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元72315.15万,法定代表人吴国义,经营范围碳化硼新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硼产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研发与销售,防弹背心、插板、防护用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社会经济咨询,房屋租赁。
三、担保情况
质押:
大连金玛硼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6,943,343股股权(占比25.85%)质押担保;
保证:实际控制人王延和及其配偶白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诉讼情况
已诉讼,终止本次执行。
五、项目亮点
共同债务人及质押股权标的企业大连金玛硼业集团目前是碳化硼行业的龙头企业,企业规模位居全球前列,产业链最为完整,是国家特种材料产业化基地的龙头企业,具有较大的战略投资价值,其正与中化集团进行战略合作,正在进行10亿元左右的国家战略物资投标工作,具有较强的产业投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