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石粉八厂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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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债权系我分公司于2016年 12月从农业银行鞍山分行收购。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0日,海城市石粉八厂贷款债权本金8.57万元,利息18万元,债权总额26.57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海城市石粉八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81241574902D,法定代表人:张纯龙,住所:海城市牌楼镇金卜村,经营范围:加工:滑石粉、滑石、镁石、镁制品、镁砂粉、石灰石粉、耐火材料,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诉讼情况 

未诉。

四、项目亮点 

该户债权具备诉讼时效,债务企业经营中,有一定投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