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铭泽科技有限公司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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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1220日,债权本金499.64万元,利息157.33元,罚息13.83元,诉讼费用5.90万元,债权总额676.7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营口铭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818日,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建大街5号,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洪强,股东孙娇60%、王洪强40%。经营范围:机械式停车设备研发;制作及安装;机械加工;生产加工、研发植物纤维环保衍生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化肥(危险化学品除外)、有机肥、土壤重茬调理剂(危险化学品除外)、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菌肥、菌剂(危险化学品除外)、冲施肥、水溶肥、叶面肥、有机无机混合肥料、掺混肥料、各种园艺肥料、化肥;回购、收购农家肥及农副产品;电铸磨具、电子产品、生物玻璃节油器、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碳素制品、农业机械、农机配件、铝矾土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矿产品、机械加工;水处理;经销;石油焦、焦炭、煤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情况

(一)抵押:债务人名下机器设备2套,为立式高速射出机,型号MH-350T-1S

(二)质押:保证金质押50万元

(三)保证:营口诚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现名营口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孙忠明,丛敏,博洋(辽宁)游乐园有限公司。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已财产保全多项资产。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1.抵押设备已查封,成新度较好,有一定变现价值。

2.冻结债务人及保证人名下多个银行账户,首轮实际查封银行存款约为3.29万元。

3.查封保证人孙忠明名下无抵押房产两处(一处为:营口市站前区河畔小区7-15号,建筑面积122.31平方米;一处为营口市西市区安顺路11-7号,建筑面积63.97平方米);

4.查封债务人名下位于营口市西市区新建大街5号,面积为516.79平方米(不动产证号F201410035887)、面积4975.47平方米(不动产证号F20141003595)、面积4975.47平方米(不动产证号F2014003612)、面积2089.70平方米(不动产证号F20141003581)的厂房及土地面积23985平方米,不动产证号为营口国用(2015)第3042号房产及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