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华耐火合金有限公司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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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0日,债权本金2,252.41万元,利息1,594.70万元,债权总额3,847.11 万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辽宁国华耐火合金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4年4月12日,法定代表人:韩明,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住所:大石桥市官屯镇铁路立交桥桥北,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氮化物,复合合金,冶金炉料,碳素制品,耐火材料;机械加工;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有色金属销售;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该企业已停产。

三、担保情况

抵押物系抵押人辽宁赫亿有机肥业有限公司名下的5条复合肥生产线,该抵押物于2017年4月6日,经海城市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抵债给我公司。

保证人系辽宁赫亿燃料油集团有限公司、辽宁赫亿有机肥业有限公司、韩殿波、杨艳华,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辽宁赫亿燃料油集团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韩殿波,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4500万人民币,住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1699号,经营范围:闪点大于摄氏120度的燃料油生产、加工、储存、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目前已停产。  

辽宁赫亿有机肥业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韩英(已死亡),成立日期:2012年06月05日,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住所:海城市牌楼镇杨家甸村,经营范围:有机肥、复合肥、BB肥(掺混肥)、生物菌肥、叶面肥、水溶性肥料、中微量元素肥、生物有机肥加工、生产(不含审批项目)、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化肥销售;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已停产进入破产程序。

四、诉讼情况 

我司债权已经法判胜诉,目前执行中。

五、项目亮点 

抵押设备属于复合肥生产专用设备,以混合、烘干、筛粒设备为主,没有投入正式生产,成新率高,具有一定变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