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交所制定出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日前,大连产权交易所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出台了《大连产权交易所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机构、职责、程序和组织实施等各项要求,指出责任追究工作在大交所党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纪检组统筹各项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公司及所属子企业一般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配合开展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管理权限范围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提出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等。须向董事会、市国资委等报告或履行批准、备案等程序的,按照公司章程、大国资发〔2019〕1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责任追究工作遵循发现和受理、调查和认定、处理和申诉、整改和完善等主要程序开展,并明确了具体的实施路径,搭建了企业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了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